動真格了!廣東、江蘇、湖北三省發布禁令,全省不得售賣長江江鮮!
· 2020-07-30 15:26:02 來源:紅廚網 1807
為保護長江生態,給子孫后代留下寶貴的長江水產資源,避免長江江鮮只能成為歷史里的記憶,國家農業農村部曾發布關于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范圍和時間的通告,宣布從2020年1月1日零時起,實施長江十年禁漁計劃。
如今,各省已開始嚴厲執行實施計劃。
來源: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江蘇省市場監管局、湖北省市場監管局
日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的長江流域禁捕禁售的工作要求,徹底斬斷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廣東、江蘇、湖北三省已發布通告,嚴厲打擊市場經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廣 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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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嚴厲打擊市場經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行政告知書
各生產經營者: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認真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和省市場監管局的工作部署,徹底斬斷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產業鏈,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野生動物保護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嚴禁交易、食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
(一)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來自禁捕水域的非法捕撈漁獲物。
(二)嚴禁采購、銷售和加工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憑證的水產品。
(三)嚴禁對水產制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四)嚴禁餐飲單位經營“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五)嚴禁出售、購買、食用長江流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六)嚴禁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為噱頭進行宣傳。
(七)嚴禁為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發布廣告。
(八)嚴禁為違法出售、購買、利用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撈工具提供交易服務。
二、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經營管理
(一)水產品交易市場、餐飲企業等市場主體
1.加強水產品交易監管:不得采購、銷售、加工來自禁捕流域的水產品。
2.加強標簽標識管理:水產制品嚴禁標注“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字樣。
3.加強廣告營銷管理:不得對以“長江野生魚”“長江野生江鮮”等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
(二)網絡訂餐平臺及其代理商
1.開展平臺內入網食品經營者經營禁捕流域水產品的自查,嚴禁經營“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相關菜品。
2.加強網絡交易信息監測,對售賣“長江野生魚”等行為及時采取下架(刪除、屏蔽)信息、終止提供平臺服務等必要措施,杜絕禁捕流域的水產品通過網絡銷售經營。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對經營者水產品交易行為進行檢查,對經告誡仍經營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同時,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
《致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和廣大消費者的倡議書》
倡議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共同參與長江生態大保護
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致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和廣大消費者的倡議書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切實加強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保護,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長江流域禁捕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現鄭重向全省食品生產經營主體和廣大消費者發出如下倡議:
一、食品生產企業、餐飲服務單位不采購、不生產、不經營,不食用長江水生動物,積極制止食用野生魚的行為;
二、農(集)貿市場、水產品經營門店不采購、不銷售長江水生動物,主動制止身邊野生水生動物非法交易行為;
三、廣大消費者應當關心支持長江生態大保護,積極參與禁捕退捕和水生動物保護活動,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積極監督和舉報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投訴舉報電話:12345。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3日
江 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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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通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長江流域禁捕退捕的工作要求,現就江蘇省全面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動相關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嚴禁在生產企業、農(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單位、電商平臺等制造、加工、 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
二、嚴禁在門牌、店招、戶外宣傳中使用“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字樣開展經營活動。
三、嚴禁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作為營銷噱頭,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四、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禁用漁具、電魚設備的違法廣告。
五、嚴禁農(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超、電商平臺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務。
六、嚴禁非法配載、運輸、攜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
七、嚴禁制造、銷售、購買禁用漁具、電魚設備以及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等。
八、全省各有關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嚴厲打擊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各類違法行為,并向社會進行公示;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歡迎社會各界積極監督舉報,舉報電話為:12315,有關部門查實后,將按照規定給予獎勵。對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可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警。
特此通告。
江蘇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江蘇省公安廳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江蘇省商務廳
2020年7月17日
湖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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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召開全省系統視頻會議,貫徹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落實市場監管總局“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安排,全面部署推進全省系統開展“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
會議強調,長江“十年禁漁”是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扭轉長江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的關鍵之舉,事關中華民族長遠利益、整體利益。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要深刻認識到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工作的重要性,把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工作作為當前重大任務,以更大力度堅決打好這場硬仗。
會議指出,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要按照“五個禁止”安排,扎實推進長江禁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五個禁止”即禁止生產企業收購加工,禁止各類市場進貨銷售、禁止餐飲場所經營食用、禁止電商平臺網上售賣、禁止一切媒介發布廣告。
對違反“五個禁止”的市場主體要堅決依法處理,對虛假宣傳、違法廣告、誘導欺詐消費者等各類違法行為要及時嚴肅查處,抓住頂風作案的典型從嚴從快處理、公開曝光。
此外,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規范約束,開展相關政策宣傳和公開倡議活動,倡導不買、不賣、不食非法捕撈漁獲物,引導消費者自覺抵制長江、漢江“野味”。
而武漢市人民政府也于不久前正式發布《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長江漢江武漢段實施全面禁捕的通告》(下簡稱《通告》)。
《通告》顯示,自2020年7月1日零時起,長江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區舉水河口江段、漢江蔡甸區謝八家以下至漢陽區南岸嘴江段,開啟長江漢江武漢段10年常年禁捕。
禁捕期間,嚴格禁止天然漁業資源的生產性捕撈,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捕撈船只進入禁捕水域開展捕撈作業。禁止所有餐館、酒樓、集貿市場等購買、銷售江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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