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拖欠工資重大違法,麻辣誘惑等被列入黑名單!
· 2020-03-26 10:42:39 來源:紅廚網 1943
3月23日,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了2020年第一批8家用人單位的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其中,有3家用人單位為餐飲食品行業,之中的2家用人單位,還被列入了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一家被警告罰款
并責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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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平樓正源餐飲有限公司北苑店在2019年8月安排勞動者連續工作,未保證潘xx、秦xx等45名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2019年9月27日,朝陽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向該公司下達《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并依法對該公司違法延長勞動者工作時間的行為給予警告,罰款22500元。企業已按期履行行政處罰決定,并進行了整改。
2家用人單位
進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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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麻辣誘惑食品有限公司拖欠師xx、王xx等42名勞動者2019年9月至10月工資554671.46元。
天津熱辣食品有限公司拖欠王xx、劉xx等29名勞動者2018年9月至10月工資217926.37元。
北京麻辣誘惑食品有限公司曾于2020年1月8日,被北京市順義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處以2萬元罰款。據舉報后查明,公司未支付42名職工2019年9月工資共計29.2萬元,以及35名職工2019年10月工資26.2萬元。
麻辣誘惑旗下品牌包括麻辣誘惑品牌餐廳、麻小外賣和熱辣生活三大品牌。
天津熱辣食品有限公司由北京麻辣誘惑食品有限公司100%控股。本次處罰,北京麻辣誘惑食品有限公司累計拖欠員工人數71名,涉事金額77.25萬元。
構建勞動保障用工信用誠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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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北京市全方位構建勞動保障用工信用誠信體系,建立了“企業誠實守信評價辦法”“重大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建設工程領域不良信用信息社會公布”“拖欠農民工工資列入黑名單”等多項制度。
北京市31個行政部門還建立了聯合懲戒機制,凡是被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用人單位,對其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等方面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人社部: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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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有關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監察局局長王程在回答記者提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相關問題時表示,《條例》是對該“黑名單”的進一步具體重申,將繼續嚴格實施聯合懲戒。
2017年9月,人社部印發《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暫行辦法》,并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今已實施滿兩年。本次出臺的《條例》中,再次重申了對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并做出了一系列具體的懲罰規定與措施。
王程介紹,《條例》規定,對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有關部門應當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高檔生活消費等方面予以限制,并限制乘坐飛機、動車、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等。而且,對拒不支付拖欠工資的可依法申請強制執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人社部同時也在會上公布了2019年第四批農民工工資“黑名單”信息表,共涉及100名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記者注意到,這份“黑名單”中包括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單位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姓名、列入黑名單事由、拖欠金額、列入日期等。
王程表示,“按照規定,兩種情形將被納入‘黑名單’。一是克扣、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達到認定拒不支付勞動掛成罪的數額標準的,二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引起群體性事件、極端事件、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農民工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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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錯誤的理解了農民工這個詞,認為農民工就是搞建筑的建筑工人。事實上,農民工也叫進城務工人員,是指身在城市里從事非農業工作的農村戶口的人員。
農民工指的是一個群體,只是現實中很多人都把農民工看成了一種職業,一說起農民工,第一時間就聯想到是建筑工人。
從農村來到城里打工的人員有各行各業,包括工廠的藍領、企事業單位的白領、管理人員、進城務工的大學生和其他更高級的工作,都屬于農民工。
這里面,自然也包括廚師。
而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事情長期都有發生,主要原因為:
1.雇主有意拖欠。多見于餐飲、制衣、制鞋等企業,計算機、互聯網等企業也會出現此類情形,雇主有意拖欠,有錢也不發給進城務工人員。
2.一些企業因經營管理不善,使進城務工人員的工資不時能按時領取。
3.將拖欠工資作為留住人的一種手段。
而進城務工的人員,常常因為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欠薪,運用法律自我保護的能力較弱,認為老板給不給錢,或者什么時候給錢,是老板的事,自己也拿他沒辦法。
然而,從今年開始,進城務工人員不必再擔心被拖欠工資了,《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已經2019年12月4日國務院第73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下面,請留意紅色文字部分。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農民工工資支付行為,保障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工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農民工,是指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的農村居民。
本條例所稱工資,是指農民工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后應當獲得的勞動報酬。
第三條 農民工有按時足額獲得工資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農民工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完成勞動任務。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責,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機制,加強監管能力建設,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目標責任制,并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和監督的內容。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解糾紛。
第五條 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應當堅持市場主體負責、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按照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第六條 用人單位實行農民工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與招用的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通過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工資支付標準、支付時間、支付方式等內容。
第七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
司法行政、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
第九條 新聞媒體應當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法律法規政策的公益宣傳和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
第十條 被拖欠工資的農民工有權依法投訴,或者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行為,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對于舉報、投訴的處理實行首問負責制,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依法及時處理;不屬于本部門受理的,應當及時轉送相關部門,相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投訴人。
第二章 工資支付形式與周期
第十一條 農民工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通過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給農民工本人,不得以實物或者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具體支付日期足額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時為周期支付工資;實行計件工資制的,工資支付周期由雙方依法約定。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與農民工書面約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規定的具體支付日期,可以在農民工提供勞動的當期或者次期。具體支付日期遇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的,應當在法定節假日或者休息日前支付。
用人單位因不可抗力未能在支付日期支付工資的,應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時支付。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工資支付周期編制書面工資支付臺賬,并至少保存3年。
書面工資支付臺賬應當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對象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工作時間,應發工資項目及數額,代扣、代繳、扣除項目和數額,實發工資數額,銀行代發工資憑證或者農民工簽字等內容。
用人單位向農民工支付工資時,應當提供農民工本人的工資清單。
第三章 工資清償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依法予以清償。
第十七條 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招用農民工,農民工已經付出勞動而未獲得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用工單位使用個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勞務派遣許可證的單位派遣的農民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用工單位清償,并可以依法進行追償。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將工作任務發包給個人或者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單位,導致拖欠所招用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允許個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資質的單位以用人單位的名義對外經營,導致拖欠所招用農民工工資的,由用人單位清償,并可以依法進行追償。
第二十條 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應當依法予以清償;不清償的,由出資人依法清償。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合并或者分立時,應當在實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經與農民工書面協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清償。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被責令關閉、被撤銷或者依法解散的,應當在申請注銷登記前依法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未依據前款規定清償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主要出資人,應當在注冊新用人單位前清償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第四章
(注:與廚師、餐飲行業無關,因此刪除)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農民工工資支付監控預警平臺,實現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展改革、司法行政、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等部門的工程項目審批、資金落實、施工許可、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信息及時共享。
第三十九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加強對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以及工程建設項目實行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工資保證金存儲、維權信息公示等情況的監督檢查,預防和減少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發生。
第四十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時,需要依法查詢相關單位金融賬戶和相關當事人擁有房產、車輛等情況的,應當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負責人批準,有關金融機構和登記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在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時,發生用人單位拒不配合調查、清償責任主體及相關當事人無法聯系等情形的,可以請求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協助處理。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發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涉嫌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審查并作出決定。
第四十二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作出責令支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的決定,相關單位不支付的,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四十三條 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規范本領域建設市場秩序,對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等行為進行查處,并對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糾正。
第四十四條 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十五條 司法行政部門和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將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并依法為請求支付工資的農民工提供便捷的法律援助。
公共法律服務相關機構應當積極參與相關訴訟、咨詢、調解等活動,幫助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
第四十六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要求,通過以案釋法等多種形式,加大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法律法規的普及宣傳。
第四十七條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用人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勞動保障守法誠信檔案,對用人單位開展守法誠信等級評價。
用人單位有嚴重拖欠農民工工資違法行為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向社會公布,必要時可以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媒體公開曝光。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有關部門應當將該用人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評優評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
拖欠農民工工資需要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具體情形,由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第四十九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或者政府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限制其新建項目,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信用信息系統進行公示。
第五十條 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就拖欠工資存在爭議,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依法由其保存的勞動合同、職工名冊、工資支付臺賬和清單等材料;不提供的,依法承擔不利后果。
第五十一條 工會依法維護農民工工資權益,對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發現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請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 單位或者個人編造虛假事實或者采取非法手段討要農民工工資,或者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的,依法予以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代替貨幣支付農民工工資;
(二)未編制工資支付臺賬并依法保存,或者未向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
(三)扣押或者變相扣押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銀行賬戶所綁定的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
第五十五條~六十二條
(注:與廚師、餐飲行業無關,因此刪除)
第七章 附 ?則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一時難以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或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動用應急周轉金,先行墊付用人單位拖欠的農民工部分工資或者基本生活費。對已經墊付的應急周轉金,應當依法向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進行追償。
第六十四條 本條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而山東省人社廳的速度也很快,于近日發布了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的通知。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的通知
魯人社函〔2020〕9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為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國務院令第724號),快速妥善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經研究,決定在全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以下簡稱仲裁機構)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進一步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工作機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
各市要抓緊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專門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速裁庭應由持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核發的仲裁員證并具備豐富農民工案件處理經驗的業務骨干力量組成。同時,要迅速安排部署所轄縣(市、區)仲裁機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建設工作。2020年4月底前,要在仲裁機構普遍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發揮仲裁高效、便民制度優勢,實現案件“快立、快審、快結”。
(一)暢通受理渠道,實現案件“快立”
對符合立案條件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申請材料齊備的,有條件的地區可以當場立案;申請材料不齊備的,要及時釋明,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和期限;對欠缺非主要立案材料的,實行容缺受理,及時立案。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其他救濟渠道。對于農民工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允許其采用口述方式申請,并由立案工作人員將其口述內容記入筆錄后,與打印的制式申請書一并交由申請人簽名或捺印確認。
(二)優化辦案流程,實現案件“快審”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實行全程優先處理,在立案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仲裁庭組成人員、答辯、舉證、開庭等事項一次性通知當事人。推進案件科學分類處理,實現案件繁簡分流,對符合簡易程序的案件,依法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盡可能與被申請人協商縮短或者取消答辯期,根據案件情況靈活確定舉證期限,用電話、短信、傳真、電子郵件等簡便方式送達仲裁文書,快速進入庭審程序。有條件的地區可推廣適用要素式辦案方式處理案件,通過積極庭前引導,確定爭議要素,圍繞爭議要素庭審,縮短庭審時長、縮減審理時限。
(三)發揮制度優勢,實現案件“快結”
對于符合簡易程序處理條件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仲裁機構應積極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確保立案后30日內審結。嚴格執行終局裁決規定,符合終局裁決條件的爭議案件,一律適用終局裁決;對于涉及農民工工資的復雜案件,合法拆分,通過一案雙分號方式,對所涉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部分依法適用終局裁決。同時,充分發揮先行裁決、先予執行裁決、當庭裁決等仲裁制度優勢,提高仲裁工作效率,實現農民工工資爭議快速案結事了。
二、健全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工作機制
仲裁機構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案件過程中,要建立配套完善的速裁工作機制,解決爭議處理過程中的臺賬不健全、調裁審銜接難、法律援助不到位等問題,切實提升仲裁質效。
(一)建立速裁臺賬
建立爭議案件速裁臺賬,對案件實行精準統計精準管理,有效管控辦案流程節點和審理周期,確保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快速結案。對涉及農民工人數較多、金額較大、社會影響較廣的案件,仲裁機構負責人要掛牌督辦,實行銷號管理,確保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解決。
(二)完善調裁銜接
積極引導農民工通過調解方式解決爭議,指導各調解組織積極參與爭議調解工作。根據案件實際情況,提出靈活有效的調解意見,引導當事人選擇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調解方案。落實調解建議書、委托調解、調解協議仲裁審查等制度,對于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調解協議仲裁審查案件,仲裁機構應予以優先審查,調解協議符合法律要求的,及時制作仲裁調解書。
(三)健全裁審銜接
各級仲裁機構和同級人民法院要加強溝通聯系,建立定期聯席會議、案件信息交流、聯合業務培訓等制度,形成類案指導口徑,統一裁審法律適用標準,實現裁審銜接機制長效化、受理范圍一致化、審理標準統一化。共同建立相互協助查證制度,以便及時調取、查證相關證據材料;推動落實案件財產保全、先予執行等裁審銜接工作機制,做好案件材料傳遞、信息互通工作,充分發揮勞動爭議處理“攔水壩”的制度效能。
(四)加強法律援助
對有申請援助意愿的農民工,仲裁機構要主動協助申請司法援助或工會援助,最大限度維護農民工工資合法權益。有條件的地區,可聯合司法或者工會共同設立農民工法律援助窗口,選派經驗豐富、擅長辦理農民工討薪案件的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坐班,提供政策咨詢、法律援助辦理、代為參與仲裁等業務,打通農民工維權“最后一公里”。
設立拖欠農民工工資爭議速裁庭,有利于維護農民工的切身利益,有利于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是一項政治性很強的工作。各市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決樹牢服務意識,按照本通知精神抓緊抓好。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廳報告。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0年3月20日
從以上可以看到,如今,政府對于拖欠農民工工資正在加強打擊手段了,相信以后在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會越來越完善,這對于廚師們來說,是一個好的消息。
我們也希望,在政府日益為民的政策出臺下,廚師被拖欠工資的事情能越來越少,能正常領到工資的廚師越來越多。
讓我們期待政府的嚴明執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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