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餐申遺、一帶一路……餐飲代表委員兩會建言
· 2018-03-09 16:36:55 來源:中國烹飪協會 2493
2018年3月,一年一度的全國人大和政協“兩會”隆重召開,今年是代表和委員新的換屆大會,餐飲行業產生了一位全國人大代表和3位全國政協委員,他們將在本次“兩會”期間代表近2000萬餐飲從業者發出建議,圍繞七個行業關注的話題積極建言獻策。可喜的是,這幾位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都是中國烹飪協會的副會長、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也都是多年奮戰在餐飲業一線的企業家,他們見證了黨和國家的好政策對餐飲業發展的深刻影響,也親身體會到餐飲人面臨的發展中的問題和瓶頸。
中國烹飪協會了解到,在今年的“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蘭州金鼎牛肉面有限公司董事長馬利民,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陶然居飲食文化(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嚴琦,全國政協委員、河北千喜鶴集團董事長劉延云與全國政協委員、合興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洪明基所提交的提案和議案內容涉及減輕餐飲企業負擔的餐飲行業增值稅匯總納稅和餐飲行業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的建議;調整勞動密集型低收入餐飲行業社保基數、調整餐飲業社會福利保障機制、關于學生勤工儉學勞務報酬所得稅繳納的建議;關于中國美食的申遺和發揮中國飲食文化優勢,服務“一帶一路”的建議。
詳細內容如下:
一、關于餐飲行業農產品進項稅額核定問題的建議
案由:
2016年5月1日起,餐飲業開始全面實行“營改增”,為整個行業帶來了極大的減負利好,對引導餐飲業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餐飲企業在“營改增”實施過程中,餐飲業農產品進項稅抵扣困難重重。
北京的餐飲企業可自行選擇農產品進項抵扣執行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方法,餐飲行業參照原生產銷售企業辦法執行,試用成本法,企業需申請核定農產品耗用率,餐飲業扣除率適用稅率為6%。其他部分地區允許取得農產品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餐飲企業繼續按專用發票進行進項稅額抵扣,但內蒙古、福建、重慶等地直接沿用此前財稅〔2012〕38號文件中對農產品加工企業的核定方法,即強行要求餐飲企業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采用農產品增值稅進項核定扣除方法,即使全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企業也必須適用進項核定扣除方法,由于核定抵扣率為6%,而非農產品正常采購11%的稅率,核定扣除方法大大增加了企業農產品采購成本。包頭地區更是嚴重,深加工的魚也被要求按照農產品核定扣除。
建議:
1、修訂核定抵扣率。核定抵扣扣除率應采用農產品11%的抵扣率,以確保核定抵扣和憑專用發票抵扣兩種方法公平一致。
2、建議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部分按照發票進項稅額抵扣,其他農產品采購取得的收貨憑證按照核定扣除。
或者,餐飲企業可自主選擇憑專用發票正常抵扣辦法還是統一按照進項核定抵扣的辦法,給予餐飲企業自主選擇權。 ? ?
二、關于餐飲行業增值稅匯總納稅的建議
案由:
2016年5月1日起,餐飲業開始全面實行“營改增”,為整個行業帶來了極大的減負利好,對引導餐飲業實施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可持續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是,餐飲企業在“營改增”實施過程中,連鎖餐飲企業增值稅匯總納稅遇到了一些問題和困難,具體如下:
連鎖餐飲企業增值稅匯總納稅進程受阻。《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明確規定,“總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但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和國家稅務局批準,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但是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各地稅務機關在政策解讀和流程操作方面存在巨大差異,導致餐飲行業增值稅匯總納稅困難重重。
根據中國烹飪協會會員企業調查,如貴州、青海、甘肅、海南、新疆等很多地方,由于從主管稅務機關、市級稅務局直至省級稅務局對政策理解不同,餐飲企業雖然積極與各級稅務機關溝通,但相關稅務機關以申請餐飲企業的規模不夠或當地尚無相應匯總指導性法規等理由,導致餐飲企業無法取得同意匯總納稅的批復。無法及時獲得匯總計算的批復,不僅造成了不同地區間稅負不平衡,也干擾了企業正常運營秩序,更是無法真實反映“營改增”政策的減稅效果。在連鎖餐飲企業做大做強的必然趨勢下,隨著連鎖企業分支機構、門店納稅人的數量不斷增加,企業在稅務守法合規方面所投入的成本卻不斷上升,各地申報實踐各異從而造成納稅申報工作量巨大。
建議:
1、明確匯總計算方法的審批時間。督促指導各省增加審批的透明度,在下放審批權限到各省的同時,應敦促各省稅務機關盡快完成審批。
2、減少或者取消審批。響應國務院取消減少行政審批事項的政策,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統一發文,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自行適用相關增值稅省內匯總計算方法,避免部分地區由于行政審批的拖延影響企業正常經營。
三、關于將中餐申遺提上國家戰略日程的建議
案由:
2017年初,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承發展工程的意見》,需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重視保護和發展具有重要文化價值和傳承意義的“絕學”。中華美食歷史悠久,是中華文明的標志之一,與法國美食、土耳其美食并稱為世界烹飪的三大風味體系,也是中華民族乃至全人類的一份珍貴、豐厚的文化遺產。當前,法國大餐、墨西哥傳統飲食、土耳其小麥粥、地中海飲食、韓國越冬泡菜、日本和食、朝鮮傳統泡菜、意大利披薩相繼世界申遺成功,這些都在國內餐飲界引起強烈反響,使得中華美食申請列入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下簡稱“中餐申遺”)工作成為國人更加迫切的心愿。2017年,中國外文局對外傳播研究中心與凱度華通明略(Kantar ?Millward Brown)、Lightspeed合作開展的第5次中國國家形象全球調查(2016-2017)顯示,中餐已成為海外受訪者眼中最能代表中國文化的元素。中餐申遺是弘揚中國飲食文化的需要,是增強國家軟實力建設的需要,是加強餐飲業非遺保護的需要,是加快中餐“走出去”的需要。
2006年文化部明確中國烹飪協會為中餐申遺的申請單位,經過十年的努力,在中國烹飪協會主導下,中餐申遺工作已滿足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所有原則性要求,已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關負責人贊許與支持,同時也已進入申報準備階段。2011年中國烹飪協會正式向文化部提交了申請報告。但是目前何時能通過文化部審批沒有時間表,即使文化部通過后報送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按照目前該組織每兩年批準中國一項非遺的進度,至少要等24年后中餐世界申遺才能有結果。
建議:
1、中餐申遺應盡早提上國家戰略日程,列入政府有關部門優先考慮的重點項目,成為落實“一帶一路”倡議的“國家文化名片”,請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優先安排將中餐列入國家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計劃。
2、借鑒法國、日本、韓國等國美食申遺成功經驗,建議由商務部會同文化部、外交部、僑辦等相關部委,組成中餐申遺國家推廣工作委員會,發揮政府主導力量,加大推進中餐申遺的工作力度。
3、由中國烹飪協會牽頭,設立中餐申遺專業機構,制定申遺工作規劃,負責申遺日常工作。按照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相關申遺標準和程序,立即開展工作。
4、設立中餐申遺專項基金,同時支持國家推廣工作委員會中餐申遺專業機構,通過眾籌、募捐等方式吸收社會資金,籌集有關申報工作資金,擴大相關行業和社會關注與參與度。
5、推動中餐申遺國際公關工作,以中餐世界申遺為中心,啟動中餐文化國際化發展戰略。例如,組織國內外大型非遺美食文化推廣活動、舉辦非遺論壇、推選中國非遺推廣大使、開展非遺培育和經驗交流等。
四、關于發揮中國飲食文化優勢服務一帶一路的建議
案由:
2017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圍繞“一帶一路”建設,創新對外投資方式,以投資帶動貿易發展、產業發展。餐飲業要發揮中國飲食文化優勢,在國家“一帶一路”倡議規劃推動下與沿線多國開展跨國經濟貿易、文化交流活動和海外投資合作。
近年來,由中國烹飪協會組織的“中餐走進聯合國”“中餐走進教科文組織”“中國美食國際文化節”等高層次餐飲國際交流活動開啟了以中餐文化為載體的民間人文交流先河,“中國美食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也在抓緊進行中。目前,“中餐走出去”戰略有了新的實質性進展,眉州東坡、花家怡園、黃記煌、小南國等領軍餐飲企業和山西省政府推動下的山西餐投集團都進行了多樣化的海外發展,不僅有實體海外門店連鎖開張,也有通過股權收購、置換等形式實現中餐海外市場深度合作;不僅有政府搭臺推動中餐企業報團發展,也有在國家“一帶一路”倡議規劃推動下進行的與沿線多國開展的跨國經濟貿易、文化交流活動和海外投資合作。
當前,中國餐飲在國際市場的地位和形象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以中國飲食文化為載體的民間外交功能也有較大的展現空間。有必要在政府扶持下培育一批在海外具有影響力的規模型品牌餐飲企業,借力“一帶一路”等國策戰略推動中餐走向世界。
建議:
1、“一帶一路”不僅為絲綢之路美食搭建了文化交流橋梁,也為中華美食開啟了通往世界的大門。商務部牽頭實施“一帶一路”國際美食長廊建設、舉辦國際美食節等一系列活動,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不僅有利于促進區域間餐飲服務貿易,還將帶動餐飲業上中下游產業鏈商品貿易的發展。
2、設立“中國美食世界申遺”和“中餐走出去”專項扶持資金,在條件成熟的國家或地區支持成立“海外中餐服務中心”,或者通過駐外商務機構創建海外發展支持平臺,幫助國內企業在海外尋找商機,更好地開展投資業務,少走彎路,同時維護正當權益,繼續培育一批把開辟海外中餐市場作為戰略發展目標、以海外市場為主體業務、能夠代表中餐國際形象的規模型外向型品牌餐飲企業。
3、加強政府部門間協調合作,將中國美食納入國家人文、外交等交流平臺,也納入到中外旅游年、文化交流中心、人文交流計劃等國家戰略發展計劃,支持海外商務考察、中餐烹飪技藝國際展示、參加國際烹飪技藝賽事等活動,通過美食文化的不斷推廣帶動中餐走出去。
五、關于調低勞動密集型低收入餐飲行業社保繳費基數的建議
案由:
當前勞動密集型行業解決了大批基層勞動者生存問題,為安置勞動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但企業人工成本負擔卻越來越重,勞動密集型行業的從業人員拿到手的收入也不多。以餐飲業為例說明,近年來餐飲企業“高房租”“高能源”“高人工”“高物料”“低利潤”的“四高一低”,讓餐飲企業舉步維艱,尤其是人工成本壓力逐年上升卻沒有緩解的趨勢。根據中國烹飪協會會員調查,餐飲業從業人員絕大多數為外地農民工,普遍工資水平不高。例如,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和北京市統計局聯合公布2016年度北京全市職工平均工資:2016年度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為92477元,月平均工資為7706元。然而,北京市餐飲服務員、普通廚師的工資大部分在2000-4500元之間,低于本地職工平均工資的60%。對于工資還不到本地平均工資60%的餐飲業從業人員,卻要按照高于工資的基數進行繳費,導致從業人員實際到手工資更少。面臨“四高一低”困境,餐飲業“用工荒”問題愈加嚴峻。以每月基本工資為3000元的北京市餐飲業基層員工為例,算上加班費和獎金(一般餐廳節假日需要正常營業,員工無法休假),每月應得工資為4127.59元,五險一金合計694.04元,扣除本部分費用,員工拿到手的工資是3433.55元。企業為其實際支付的人工成本是6667.08元,而員工最終拿到手里的,僅有3433.55元,還不到52%。在消費水平如此高的北京市,餐飲業基層員工要滿足眼前生活剛需都有些捉襟見肘。
建議:
1、對高、中、低不同收入行業區別對待,降低勞動密集型低收入行業的社保繳費費率和基數。
2、出臺針對勞動密集型低收入行業的社保比例,并且,對安置就業人數較多的餐飲企業,給予一定的就業安置補貼,讓越來越多的企業,能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而不會因為人力負擔而影響企業發展。
3、針對人員流動性大的行業特點,允許行業在試用期間按最低標準繳納社保。比如,餐飲業人員流動率平均在60%以上,在如此高的人員流動率的情況下,仍然要為企業員工當月入職、當月繳納社保,很多時候都造成了無用支出。建議在企業員工試用期內、或者固定一個時間段內,按照一個最基本標準繳納社保,試用期、或者固定時段過后,再按照正常基數繳納社保。
六、關于調整餐飲業社會福利保障機制的建議
案由:
2011年以前,餐飲企業為企業員工提供的社會福利保障以繳納“兩險”為主。 2011年《社保法》實施之后,國家社保繳納實行強制“五險”,非城鎮戶口人員由原來的“兩險”變成“五險”。對于勞動密集型的餐飲企業,由于安排了大批的農民工就業,強制“五險”造成了人工成本急劇上漲,這意味著越規范經營的餐飲企業經營壓力越大。
與此同時,強制“五險”也給餐飲企業員工的現實利益帶來了一定的影響。據中國烹飪協會會員調查,餐飲業從業人員絕大多數為外地農民工,知識水平不高,勞動技能比較弱,普遍工資水平不高,目前繳納的“五險一金”占其工資的10%以上。90%的員工年齡均在18-28歲之間,十五年后為33-43歲,正值青壯年,離退休年齡還有近20年。絕大多數員工需要現錢娶妻生子、養家糊口,不愿繳納“五險”費用,而是更愿意企業為其提供由企業全額負擔的農民工保險,保障其基本醫療、工傷權益即可。此外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員工只有在其十五年中所工作的企業都是在同一省內的情況下,才能100%享受養老保險福利。
建議:
1、從提供基本社會保障入手,分階段逐步推進“五險”實施。餐飲企業員工自主選擇參加“兩險”或者“五險”,逐漸過渡。即:企業至少要給員工提供“兩險”,對要求提供“五險”的員工,企業和個人可按比例承擔“五險”費用。這樣員工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自己所需的醫療及工傷保障。同時,要求所有餐飲企業至少要為員工尤其是農民工繳納“兩險”,使其獲得醫療、工傷保障,享受基本的社會福利。
2、希望給餐飲業與“家政服務業社保繳納”同樣的政策扶持。據了解,從2011年9月起,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北京市財政局已聯合發布《北京市員工制家政服務企業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實施辦法》,家政服務企業將享受合同期內不超過5年的補貼,標準為企業實際繳納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的50%。餐飲業與家政服務行業都關系著國計民生,更加希望國家有關部門能夠制定相關政策,給予餐飲業一定的財政補貼支持或稅收優惠,推動行業可持續發展。
七、關于學生勤工儉學勞務報酬所得稅問題的建議
案由:
“十三五”以來,國家致力于建設法制化、國際化和便利化的營商環境,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現代財政、財稅制度。2018年1月3日,李克強總理組織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優化營商環境就是解放生產力、提高競爭力。隨著2017年底美國最大規模稅改法案的通過(美國企業稅和個人所得稅都進行了減免),國家稅改舉措的力度和深度又不可避免地引起了社會的廣泛討論。美國的這一舉動有可能引起世界范圍內的競爭性稅改,也有可能給中國帶來更深層次的供給側改革,釋放制度紅利,從而達到進一步提升中國投資環境的國際競爭力和刺激國內消費、發揮經濟發展的真正動能。
在經濟新常態下,服務業已經躍居為國家支柱產業之一。服務業能最大限度地吸納就業人群,就業率的增加有助于改善民生,同時也有助于和諧社會的建設。餐飲業作為服務業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其招募量大、門店分布廣、用工時間靈活、入門相對容易等特性成為了高校學生勤工儉學的熱門選擇之一。而勤工儉學一直是國家、學校倡導的方向,是學生接觸社會、了解社會、服務社會的媒介,也是培養青年一代的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的重要途徑,對于家庭比較困難的學生更是如此。
然而,由于高校學生尚在全日制求學期間,根據法律規定,企業無法與其簽訂正式的雇傭合同,僅能簽訂勞務服務協議。根據現行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對于個人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35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3%-45%的累進稅率進行納稅; 對于個人從事相關勞務取得的所得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扣除相應費用(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比例稅率征稅,稅率為20%。對勞務報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
依據以上法規,對于與企業簽訂勞務服務協議的“勤工儉學”的高校學生來說,由于其并不是企業雇用的員工,所以收入不適用“工資、薪金所得”的計稅方式,只能按照“勞務報酬所得”計稅,其適用稅率接近20%乃至更高。對于很多“勤工儉學”的學生來說,如此高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很難承受的。以一個月收入為1500元的兼職學生為例,按“勞務報酬”計稅方式稅后收入為1360元,稅金140元;而以“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方式稅后收入為1500元,即無需納稅。
這種計稅方式打擊了學生的積極性,學生因此不愿意貢獻多于“勞務報酬”起征點之外的工時,勤工儉學的熱情大幅降低,接觸社會的機會也大大減少;同時,餐飲業對于招募學生工也產生了遲疑,動力大幅下降,不得不轉而招募全職員工,由此產生的人力成本的增加則加重了企業的運營負擔。
建議:
1、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在2011年9月對于“工資、薪金所得”的起征點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其目的就是盡量減輕低收入工薪人群的納稅負擔,令其生活狀態得以一定程度的改善。然而,這一減稅的舉措并未輻射到兼職人群,特別是勤工儉學的高校學生。而從社會公平角度看,高校“勤工儉學”這一群體卻是更需要予以關注并減輕其納稅負擔的。所以,從稅收公平角度以及個人所得稅收入調節的功能來看,我們建議提高勤工儉學兼職人員的費用扣除標準至3500元(即免征額),以便進一步改善他們的生活現狀。
2、盡快出臺針對高校學生勤工儉學收入計稅的具體規定,允許這部分收入以“工資薪金所得”計稅。這樣的改變能更大力度地激勵學生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提高工作技能,更快地融入社會,為社會作貢獻。同時,這樣的舉措也能夠減輕餐飲業乃至整個服務業的運營成本,最大程度地發揮其提升就業率、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并從側面推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推動產業發展、促進公平競爭,促使企業更加快速地發展,為國民經濟的穩步增長貢獻自己的力量,從而在企業、社會和國家的發展間形成良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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