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發布20條措施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 涉及餐飲獎勵、免稅消費等
陳綺琪 · 2024-05-30 10:12:44 來源:贏商網 4698
海南發布20條措施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包括支持市縣引進優質商業品牌、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等,均給予一定的獎勵。
5月28日,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海南省商務廳正式印發《海南省進一步促進文體旅商展聯動擴大消費若干措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為持續推動海南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建設,進一步擴大消費,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海南省特制定二十項措施,包括支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支持高品質優秀劇目文藝演出,支持高流量文博藝術大展,支持有影響力的體育賽事活動,支持精品夏令營研學游,支持環島旅游公路交通運營項目,支持郵輪旅游,支持入境旅游,支持培育引進展會項目,繼續發放消費券,支持在線旅游經營平臺促消費,支持餐飲住宿零售企業達限納統與營收上規模,支持市縣引進優質商業品牌,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支持文體旅商展聯合促消費活動,強化金融支持,提升境外人士支付服務便利性,提升消費環境國際化品質,加強入境通關便利和服務保障,加強各市縣配套支持,并給出了多個獎勵方案。
在支持市縣引進優質商業品牌方面,鼓勵市縣出臺支持政策,引進米其林、黑珍珠、中華老字號企業及知名品牌設立首店,省財政按照市縣政策標準的50%給予市縣獎勵。
在支持餐飲住宿零售企業達限納統與營收上規模上,2024年起,對當年達限并納統的餐飲住宿零售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餐飲企業分別對應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一次性獎勵。
至于支持離島免稅企業促消費,鼓勵離島免稅經營主體采取打折、抽獎、滿減等方式讓利消費者。對2024年納統銷售額同比增長超過15%的離島免稅企業,按照納統銷售額分檔給予獎勵。其中,納統銷售額不低于100億元,獎勵1500萬元;50億元(含)-100億元,獎勵200萬元;10億元(含)-50億元,獎勵100萬元。
同時,支持文體旅商展聯合促消費活動。鼓勵商貿經營主體、線上平臺企業在海南省舉辦大型主題活動期間,舉辦商業營銷、餐飲休閑等促消費活動,活動舉辦當月1日至活動結束當月最后一天實現納統商品零售額或餐飲收入增長超過20%且不低于2000萬元、交易單數超過1萬筆的,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此外,對主辦單位引進在瓊舉辦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大型演唱會、音樂節,或引進在瓊舉辦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的文博藝術商業性大展,或在國家級、省級重大文化藝術節展活動中引進在瓊舉辦的國際知名或國內一流院團優秀劇目等,均將給予一定的獎勵,最高獎勵將達到300萬元。
本文轉載自贏商網,作者:陳綺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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