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以“豬嘴魚”攬客被罰,貴州公布9起典型案例
劉文新 · 2021-11-23 17:57:05 來源:中國消費網 3667
11月22日,貴州省市場監管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自2020年7月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執法行動以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案件123件,查獲經營非法漁獲物74.35公斤,罰款21.3萬元,向農業農村部門移交案件30件。
會上發布了9起專項執法行動典型案例,希望通過案件的查處產生警示教育和威懾效應,斬斷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鏈條,提升廣大群眾 “不捕、不賣、不做、不食”長江流域非法漁獲物意識。
圖片來源:攝圖網
貴陽市高新區享家餐飲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貴陽市高新區享家餐飲店內使用的“菜單”標示有“野生小河蝦”“野生小河魚”等字樣,并在廚房冰箱內發現袋裝的“小河蝦”“小河魚”。經貴陽市市場監管局調查,“野生小河蝦”“野生小河魚”字樣是為了吸引顧客;購進的“小河蝦”“小河魚”均未查驗合格證明、未收集進貨票據,未作進貨查驗記錄。
遵義市新蒲新區周記魚山莊發布虛假廣告案
3月15日,遵義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開展執法行動時發現,新蒲新區周記魚山莊在店旁的戶外燈箱廣告及菜單上發布“豬嘴魚”菜品的廣告招攬顧客。經調查,該餐廳為了招攬顧客,發布含有“生態魚莊.豬嘴魚”等字樣的燈箱廣告,對外宣稱提供野生魚“豬嘴魚”,實際經營中該店并無“豬嘴魚”,其行為涉嫌虛假宣傳行為。
普定縣楊梅水產經營部未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案
普定縣市場監管局在開展執法行動時發現,楊梅水產經營部未履行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制度,無法提供經營水產品的進貨記錄,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2020年12月1日,執法人員再次對該水產經營部進行檢查,該店仍未提供銷售草魚的檢測合格證明、進貨票據和該店的進貨查驗記錄。
貴州勇創達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布虛假廣告案
畢節市市場監管局在開展網絡監測時,發現貴州勇創達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在電商平臺發布的“貴州特產威寧草海野生魚包蝦小干魚500克包郵”廣告,經調查,該公司以養殖魚冒充威寧草海野生魚,發布的廣告為虛假廣告。
銅仁市碧江區清水塘九龍洞魚館收購加工銷售野生漁獲物案
6月5日,銅仁市碧江區市場監管局對清水塘九龍洞魚館(路祖喜)的經營場所實施檢查,查獲違法收購的野生鯰魚一條,重1.25Kg。經查明,該魚館6月3日以60元/Kg的價格,從附近非法生產性捕撈漁民手中購進鯰魚一條,經銅仁市碧江區農業農村局鑒定為野生魚類。
都勻市云雅樓飯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黔南州市場監管局在開展執法行動時發現,都勻云雅樓飯店入口處廣告牌印有“辣子雞、野生河魚”等字樣,菜單上顯示“野生河魚,單價70/斤”等內容。經查,該飯店經營的野生魚均是從都勻市農貿市場處購進的養殖魚。
黔東南州吳家海非法收購銷售野生河魚案
3月20日,黔東南州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吳家海在位于凱里市仰阿莎廣場東側銷售野生魚。經查,吳家海從劍河縣南加鎮新柳村某村民處購進野生叉尾、鯰魚、草魚等用于銷售,貨值共計2249.5元。
黔西南州韋昌珍無照經營案
4月8日,黔西南州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興義市南盤江鎮田寨村三組開展執法檢查,發現韋昌珍無照銷售水產品,涉案水產品13噸。經查,韋昌珍未經核準從事水產品經營活動。
六盤水市高新區越紅快餐店發布虛假廣告案
六盤水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區分局執法人員在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中,發現越紅快餐店門頭顯示屏廣告內容為“今天推出野生魚”字樣。經調查,該快餐店經營的水產品均為養殖魚。
記者了解到,上述經營單位所在的市場監管部門,均對當事人下達整改通知,并進行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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