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碰瓷盯上餐飲老板,上班1天索賠幾千!
侯其鋒 · 2019-07-26 21:00:00 來源:紅餐網 4104
職業碰瓷開始盯上餐飲老板,他們往往利用各種不正常的手法去制造“被辭退”的假象,甚至“自行消失”,然后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那么,餐廳要如何辨別職業碰瓷?遭遇到職業碰瓷后應該怎么辦?
最近,在珠海餐飲圈里,來了一個人,讓很多餐飲老板直呼,“職業碰瓷的到珠海了!”
法務君查詢以后,不由得大吃一驚:僅僅根據已公開的裁判文書,與此人相關的,在2017年竟有31件。
其手法很類似,基本就是不遵守紀律、違規操作、和其他員工起沖突等,制造“被辭退”,甚至“自行消失”,然后申請勞動仲裁、提起訴訟,向餐廳勒索各種“賠償”。
他工作時間最短的一個餐廳,是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只有1天。
法務君帶你了解這個人。
01?珠海餐飲人警惕職業碰瓷
這個人,叫彌和國,1960年生人,是面點師,自稱有20年廚師經驗,國家一級廚師。
在珠海餐飲圈,不少餐飲從業者已經談此人色變。
法務君拿一個案例來說。2017年2月25日,彌和國入職珠海一溫泉度假村,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約定彌和國任廚師一職,做“拉面、刀削面”工作,試用期為1個月。
根據該度假村陳述,彌和國每月工資1650元,5天8小時工作制,加班費按勞動法計算,每日崗位補助32.63元。
彌和國入職后,在制作“拉面”湯底時,為了減少工作量,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通過燒烤沒有辦法解凍,直接放進湯鍋煮,嚴重影響了湯底的衛生和口感。
因其制作的“拉面”存在質量問題,2017年3月4日、3月5日、3月11日分別收到客人對拉面質量的投訴及要求退單的情況。
同時,彌和國在上班期間,公然在小食坊私自盜取食用公司食物;試用期期間還多次違反公司打卡規定,意欲騙取加班費。
3月11日,該度假村通知彌和國解除勞動關系,隨后彌和國申請了勞動仲裁,并最終向法院起訴,請求該度假村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5000元,一審法院予以支持1650元,二審維持了這一判決。
02?最愛在廣東碰瓷
從2012年至今,彌和國不停應聘,不停訴訟,并且最少有9家餐飲企業中招,向其支付了“加班費”“賠償金”等。
從法律文書數量上看,陜西省有1件,廣東省有82件。從判決的法院來看,珠海最多,其次是東莞。
其手段,多是到餐飲單位(主要是飯店,也包括學校食堂等)應聘廚師,入職后,有以下惡劣表現:
不遵守勞動紀律,在某個單位,實際工作10.5天,遲到早退累計18次;
違規操作,包括將急凍的牛骨和雞放在煤氣爐上燒烤,然后直接放進湯鍋、加工的食物中夾帶雜物(頭發、蚊子),并和顧客發生爭吵;
盜取食物;
和其他員工發生沖突。
這么折騰之后,用人單位一般會很快將其辭退,如果用人單位不辭退,他就自動消失,然后上門索要賠償,再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如果對裁決結果不滿,就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用人單位時間,最短的只有1天(珠海市香洲珍火酒家),多數是幾天到十天左右。
法務君可以查到的判決結果中,有9家餐飲企業被判向彌和國支付工資、加班費、高溫津貼、經濟補償金、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等。
敗訴的餐飲企業,“中招”原因如下:
未付清工資;
未支付加班費;
因辭退彌和國,被判支付經濟補償金;
無法證明彌和國“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認定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被判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03?法務君提示
1、餐飲企業招聘員工,要做背景調查,像彌和國的這種情況,網上有很多公開信息,搜索就可以看到;
2、餐飲企業應完善規章制度,保留員工的考勤、違規記錄,并要求員工簽字確認;
3、出現這種“碰瓷”的員工,不用驚慌,應咨詢專業律師,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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